针对新干县和樟树市公安交警违规执法的问题,都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5月10日下午专门召开由大队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队务会议,在会上将省厅交警总队《关于新干县、樟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违规执勤执法问题的通报》(赣公交管〔2013〕110号)文件精神进行了传达,要求全体民警举一反三,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六项措施”,确保全体民警严格遵守执勤执法规范,坚决杜绝违规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执法程序。该大队规定,凡是民警执勤执法行为,必须严格按照执勤执法的规范进行,杜绝违反程序随意执法,严禁违反规定在未称重的情况下进行超载处罚,严禁路面民警处罚超高、超宽、超长行为。
二是严格领导带队执法。凡是各中队上路检查,必须由副中队长以上领导带队,正式民警参加,杜绝单独上路执法和交通协管员参与执法的行为。
三是严格遵守优化行业作风的公开承诺。对该大队优化行业作风的13条公开承诺,要求全体民警必须遵守,对外商车辆、返乡创业农民工车辆、运送鲜活农副产品车辆一律重点保护,无明显违法行为不检查,一般违法行为教育为主。
四是严格审批程序。对行政处罚凭证,严禁执勤民警私自涂改和降低罚款标准,确系必须进行修改的,由分管领导签字,提交大队长会研究决定。
五是严禁趋利执法。该大队明确不下达罚没款指标,民警待遇不与罚没款挂钩,各中队不得趋利执法,执勤执法不能以创收为目的,不能只罚款不教育,违反规定的,从重处罚。
六是加强技术监控管理。在会上,该大队还集中组织学习了《江西省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资料处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要求大队指挥中心和各执勤中队严格按照该规范执行,同时对测速路段必须立即进行检查,看是否存在测速标志不清和缺失等问题,测速时必须利用警用车辆,杜绝隐蔽测速和违规测速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