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新余市交通运输局集中整治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十严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二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效能建设 干部作风整治 十严禁 通知
中共新余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办公室 (共印25份) 2012年3月2日印发
新余市交通运输局
集中整治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十严禁”
一、严禁工作时间随意脱岗、玩扑克、打麻将、上网聊天、购物和炒股票。
二、严禁办事服务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巧立名目吃拿卡要。
三、严禁工作推诿、互相扯皮。
四、严禁欺上瞒下、弄虚作假。
五、严禁越权执法、趋利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
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七、严禁公款消费奢侈浪费、讲排场、比阔气。
八、严禁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行政执法、资金分配等领域,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
九、严禁变相设置行政审批事项、该网上审批项目不上网、审批许可时间随意延长。
十、严禁中介机构向服务对象和会员单位乱收费、提供虚假信息、出具虚假报告。
对违反以上“十个严禁”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情节较轻,违反一次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违反二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停职检查。情节严重或情节虽较轻,但违反三次及以上的,给予责令辞职或免职;违反党纪政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