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长殷建卿对2012年以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汇报。他指出,在过去的一年当中,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按照中央文明办、公安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相继开展了“和谐九江、文明出行”宣传教育活动、“文明交通从领导机关驾驶员做起”大型签名活动、志愿者义工劝导行人、非机动车违章活动、在电视、报纸等媒体曝光机动车交通违法活动、全市十佳安全文明驾驶员评选活动、全国首个“12.2”交通安全日等大型主题教育活动。其中,在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九江县、共青城市被江西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评为“文明交通示范县区”、市鹤湖小学和武宁县新宁第二小学被评为“文明交通示范学校”、石松旅游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被评为“文明交通示范企业”。随着这一些列活动的实施开展,九江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得到了切实加强,市民交通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得到了大幅度提升,道路交通环境也更加文明有序。
听取汇报后,陈光明副市长对2013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他强调,为巩固全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提升全市公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制意识,弘扬交通安全文化,倡导交通文明风尚,深入推进今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工作,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深化实施文明交通素质教育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央文明办将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与“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村镇”评比紧密结合,市文明办要按照要求,不断强化社会化宣传力度。二是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开展客运驾驶人大教育大培训和“文明交通进驾校”活动。三是宣传部门要推动加大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刊播力度。四是要提前筹划、精心部署“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世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纪念日、“无记分,有奖励”宣传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注文明交通、参与文明交通。五是要继续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社区、学校、行政村创建活动,表彰一批热心交通安全公益事业的集体和个人,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风尚的形成。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实现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