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构建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的综合运输体系,切实强化安全意识,根据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和省厅《江苏省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 “平安交通”创建活动。
此次活动,从2013年起到2017年止。主要内容是:
一、大力开展“平安公路”创建活动
以“平安公路示范点”创建为基础,全面提高普通公路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对于临水临崖、长大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要严格按照标准设置安全设施。加强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综合性考核,不断降低事故率、死亡率、超载超限率。加强农村公路县道技术状况检测和评定;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抓好建设县道文明样板路及安保工程示范路、省级乡村管养及安保工程示范乡镇、规范达标乡镇三大载体创建;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加大危桥监控、改造力度,确保桥梁使用安全。进一步强化多部门协调联动,加大公路治超力度。加强路网保畅和路域综治管理,强化预防预警,提供出行信息服务。
二、大力开展平安航道创建活动
以平安航道示范点创建为基础,继续做好平安航道示范点航政管理、船闸管理、航标管理、工程管理、单位管理、台怅管理、船艇管理等七个方面的创建工作;大力推进文明样板航道创建;提高船舶通航效能;加强航道临跨河设施等许可管理,确保不出现新的碍航物;全市航政执法船艇要按乘员定额配备救生设备,执法人员穿戴救生衣上航执法;建立安全生产和应急保障体系,提高航道应急保畅抢通能力,确保干线航道通航保证率达95%以上,船闸通航保证率达98%以上,航标正常率达99%以上。
三、大力开展“平安车船”创建活动
以“平安运管示范点”、“平安水域示范点”创建为基础,大力推进水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以“两客一危”车辆和渡口渡船、旅游船、危险品运输船为重点,严把准入关和技术关,强化车船检验检查和维护保养,严格执行车船行驶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告知制度,保持良好的车容船貌。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制定出台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行为,创造条件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推行运输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加强客运班线整合,逐步完成全市客运企业公司化改造。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规范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行为,严格消防、应急设施装备的配置使用,严禁超员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
四、大力开展“平安港站”创建活动
以“平安港口示范点”、“平安场站”建设为基础,突出危险货物港口码头和客运站场等重点,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强化旅客、货物进港进站安全检查,严禁违禁物品进入港站、上车上船,严禁超载超员车船出港出站。加强港口码头和车辆站场现场安全管理,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保持消防应急设施完好,加强航道养护,维护良好通航秩序。
五、大力开展“平安渡口”创建活动
以乡镇渡口为重点,按照乡镇渡口安全监管规范,进一步完善渡口安全管理机制和监管机制。推进撤渡工作,对上下游有桥梁代渡和渡运量较小的渡口,提请政府部门逐步撤并。在全市乡镇渡口实施“救生衣工程”,严格要求渡船按照乘客定额100%配备救生设备,严格督促乘渡旅客100%穿戴救生衣。实施渡口分级管理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六、大力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
深化“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平安工地”品牌示范效应,突出工程安全监管“层级管理法”思路。以特大桥和大型水运工程建设为重点,继续推行桥梁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全面实施工程风险预警预控预案管理。继续开展以“防坍塌、反三违”为重点的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推行“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公布评价结果,并与企业信用记录挂钩。
活动共分三个阶段。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阶段(2014-2016年)和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
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市局成立了以局长蔡前锋为组长、副局长李汉光为副组长、市五处(局)、质监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处,“平安交通”创建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创建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