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30日晚18时50分左右,宝应县小官庄镇双闸村乔庄组2号居民孙某(男,56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扬州市滨河路由南向北行驶时,遭不明车辆撞击倒地后脑干受伤,虽经医院十几天抢救,花费了近10万元医疗费用,但仍未清醒,至今还处于昏迷状态,伤者家属极其伤痛,带领十余名亲属到公安机关要求及时破案。
交巡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接到报案后立即成立了案件侦破小组,经过13天的缜密侦查,锁定了暂住在沙头镇潮龙村季巷组、从事蔬菜买卖的范某(男,27岁,江苏省邳州人),有重大交通肇事嫌疑,随着进一步侦查,发现范某已经外逃沭阳,后至徐州、武汉等地。侦查民警为了使其尽快到案,多次前往其暂住的养猪场,找和他一起来扬从事养猪生意的哥哥范某亮,向他宣传法律政策,并在一大队北洲中队以及当地派出所的鼎力协助下,不厌其烦做其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迫于公安机关的强大压力,范某在其亲属的陪同下,于2013年4月13日下午16时,到交巡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同时交出已藏匿在亲戚处的蓝色正三轮摩托车。
经初查,2013年3月30日晚18时左右,范某驾驶苏N62***号蓝色正三轮摩托车(车内乘坐邳州人李某,男,25岁),由南向北行驶至扬州市滨河路配变400V新河线02号电线杆路段时,与同方向骑电动自行车行驶的孙某碰撞,事故发生后,李某驾车逃离现场,范某以报警人身份报警后也迅速逃离现场。
目前,重大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范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