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隐患是发生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为了预防交通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开始全面排查事故黑点,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机制。其中,初步确定对于500米内发生3起以上造成人员死亡交通事故、且道路条件存在问题的路段将列入“黑名单”。
建立黑点路段“标准”
通过调研,交警部门确定了黑点路段“标准”,对于符合标准的路段,都将纳入交通事故黑点和安全隐患路段。
据了解,公路500米范围内发生3起以上造成人员死亡交通事故的,或者公路2公里范围内发生3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属于急转弯路段、陡坡路段、连续下坡路段、视距不良路段、路侧险要路段、高速公路桥梁等路段、隧道路段交通安全标志、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的路段和路面出现车辙路段中的情形之一,则根据情况分别纳入省、市级督办危险公路路段。
此外,因公路标志标线不符合要求,发生明显有规律性交通事故的路段;学校周边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设置不合理、不科学、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由于公路市场占道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公路与铁路平交、立交路段,距离过近的并行路段交通安全标志、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的路段则纳入县级督办公路危险路段标准。
设施不完善易成黑点
事实上,去年交警部门针对南昌市内的道路进行过一次排查,共查出4处市级督办黑点,其中包括南昌县辖区的105国道广福镇荷山路口,新建县辖区的长堎镇解放路农贸市场东门口,进贤县辖区的316国道659km处、101省道38km段。县(区)级督办安全隐患路段5处,包括西湖大队辖区的广场南路;直属二大队辖区的沿江南路云飞路口等。
在排查出的黑点路段中,有的道路条件不良、有碍安全,有的道路建设完成,但配套的交通安全设施严重滞后,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未到位。
建立安全防范机制
对于事故黑点,除了排查和整改外,交警部门还将建立安全防范机制,进一步强化管理。其中,交通违法行为是引发各类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要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的发生,就应当根据辖区事故发生的客观规律,不断强化路面管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减少重点违法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部门将按照“警力跟着路况走”的原则,全面实行“责任区勤务”模式,严厉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死亡事故稳中有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恶性交通事故。
同时,交警部门还将管住客运、危化、校车、后八轮等重点车辆。通过组织客运车辆安全大检查,与客运单位、客运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状等方式加强对客运车辆的管理。针对后八轮工程车无牌无证、遮挡号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后八轮工程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把驾驶人考试、培训关,在所有驾驶人考场、考车上安装手机屏蔽仪,减少考试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