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我县群众祭祀扫墓、春游踏青活动剧增,为了切实做好“清明节”祭祀扫墓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确保节日期间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平安出行。秦安县交警大队认真按照市交警支队的统一部署,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圆满完成了节日期间的交通安全保障任务。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清明节作为传统的祭祀时期,加之正是春游季节,大量外出扫墓、踏青春游的群众给道路交通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为了防患于未然,群保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大队在接到支队的通知后,立即组织召开了全体民警会议,对清明节期间的交通安全保障工作进行详细的安排部署,并要求全体民警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严格按照大队安排,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提高意识。大队积极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城区文化广场、车站、城区主干道等,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和上交通安全课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春游安全出行常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做到文明行车、安全出行,确保出行安全。
三是全警上路,加强管控。针对清明节期间人群集中的特点,大队要求全体民警取消一切请休假,把全部警力都投入路面,加强对东山公墓、南山公墓、烈士陵园和各旅游景点周边路段的巡逻监控力度,切实做到了“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确保了路面安全畅通。清明节期间,辖区未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堵塞。
节日期间,大队共出动警力180人次,警车26辆次,检查机动车辆1100余辆,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20余起,其中查处超速150余起,客车超员6起,查扣无牌无证摩托车30辆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