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公交车道路交通秩序,全力打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麦积大队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底,集中整治公交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面规范公交车道路交通秩序,全力确保公交车运行安全和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一是大力营造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博等宣传媒体和户外宣传平台,开展规范公交车交通秩序主题宣传活动,宣传公交车文明驾驶行为规范,以及大队交管工作采取的管理举措,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讲解公交车交通违法的严重危害,组织媒体记者深入管理一线,曝光公交车典型违法,在全社会迅速营造人人关注公交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广泛开展入户宣传。组织各大队民警深入到各公交公司、车队、站点、出租车公司等企业,通过上交通安全教育课、组织观看交通安全挂图、光盘,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管理人员、司乘人员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讲解安全常识。组织辖区公交公司、车队、出租车公司驾驶人进行集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切实强化源头监管
一是开展驾驶人源头管理。深入公交企业,对全体公交车驾驶人的驾驶资质、驾驶证审验情况、交通违法计分情况以及交通事故情况进行逐一审核。对记满12分,逾期未年审,一个月内有三次(含)以上交通违法记录的,列为重点驾驶人,组织专门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对发生公交车辆一般程序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将当事公交车辆及驾驶人交由公交线路始发站辖区中队,进行重点监管。二是开展公交车辆源头管控。严把公交车安全技术上线检验关口,同时组织民警定期深入公交企业对公交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及时发现公交车辆存在的安全技术隐患。对逾期未检验、检验不合格以及报废车辆,严禁其参与运营。对一个月内有3次以上违反管理标准的车辆,对临近报废里程或年限的车辆,以及营运过程中多次出现抛锚状况的车辆,列为重点监控车辆,纳入管理黑名单,实行重点监管。三是强化公交企业源头监管。组织车宣民警按照属地原则,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积极深入辖区公交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公交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与企业安全负责人及公交车驾驶人逐一签订责任状,确保不落一人,不留死角,从而进一步提高驾驶人安全驾驶、守法行车意识。
三、从严实施路面管控
一是切实强化常态管控。依托现有勤务模式,充分发挥定点执勤与巡逻管控常态警力作用,将公交车交通违法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全体执勤民警对公交车交通违法行为做到见违必纠。将责任心强的协勤人员集中安排在公交车站集中的点位,引导乘客文明有序候车,方便公交车进站停靠。对公交车违法问题突出的路段及时调警查处。二是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将公交车纳入集中整治重点,经常性组织公交车集中整治统一行动。特别行动队针对公交车交通违法突出的线路和路段,不间断地开展跨区域专项整治。深入摸排辖区内公交车交通违法突出的区域和路段,组织大队机动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迅速形成路面严管态势。三是大力深化部门协作。积极协调市交通局,组织交通执法人员与大队民警共同开展路面联合整治,特别是加大对公交车不走公交专用道、不按规定进站停靠、中途上下乘客的联合整治力度,全面规范公交车交通秩序。
四、积极改善运行条件
一是推进公交优先政策。继续推进公交优先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强化公交专用道建设,拓展公交专用道的范围、距离和密度。加大对其他车辆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最大限度地保证公交车优先出行权利。二是完善公交车站建设。对辖区公交车站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对公交车车站过于密集、过于靠近路口及不易进站停车等情况进行统计。进一步推进停车场站建设,积极会同建委、城建、交通等部门,通过增设港湾式公交车站、科学调整公交线路和站点、延长车站停车区域,施划候车边缘线、设置温馨提示牌等措施,完善公交站点服务设施。三是及时消除违法诱因。对公交车交通违法行为问题突出的路段和点位进行实地调研,科学分析公交车交通违法的成因。对确因交通标志标线不规范、交通信号配时不合理等原因导致公交车交通违法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