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省交通运输厅通过了对南通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初步设计,原则同意试点工程初步设计方案,根据批复意见,该项目建设工期16个月,从本月起到2014年10月建成。 为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科学发展、减少城市拥堵、实现节能减排、保障司机人身安全,交通运输部于2011年初决定全国确定10个城市开展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作,泰州市是我省首批试点城市之一。我市于去年9月份被交通运输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15个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建设城市之一,是省内第二个试点城市。该系统以智能车载服务终端在载体,包括一套终端、三大中心、八大业务应用系统,可实现电召、报警、运营分析、满意度测评、信息发布、一卡通刷卡付费等信息实时传递和智能调度功能。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批复意见,该项目总投资约2257万元,其中交通运输部补助500万元,省交通运输厅补助200万元,其余资金由我市自筹。系统建成后出租汽车运营信息化管理将进一步加强,也极大提升面向社会公众的信息化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