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交班为由拒载,出租车司机将被处罚。清明期间,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未经许可从事班车客运、旅游包车客运、出租车拒载等违规行为。行动中,执法人员查处多起以交班为由拒载乘客的违规行为。
4月3日下午4时30分,市民梁女士在市区江北会展中心公交站点前拦乘一辆出租车,准备前往市区东平荷兰水乡小区,谁知出租车司机听梁女士说完目的地后却以交班为由拒载。执法人员正好巡查至此地,当即上前叫停出租车,并向梁女士了解事情经过。司机徐师傅告诉记者,他下午5时前要回公司交班,所以无法搭载梁女士。
按照规定,出租车司机如果交班必须在打表器上放置“交班”牌,并且提前向乘客说明前往何处交班。执法人员指出,徐师傅既未放置“交班”牌又没有向梁女士说明交班方向,且这个时间段并不属于交班时间,已经涉嫌拒载,一经查实将处罚款50~100元。
交通运输部门表示,市民遇到出租车拒载、乱抬价等违规行为时,可以记下出租车号码、保留出租车发票,拨打电话2829690投诉。(摘自2013年4月6日惠州日报第A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