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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免费通行范围:
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期间(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以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通行高速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类车辆(不含摩托车和客货两用车)免费放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7条、鄂高管费【2011】52号规定的免费车辆按照正常操作程序执行。入口统一发(刷)收费卡(储值卡)。
二、高速交警提醒驾驶员应注意五大问题
1、免费时段之前 不得违法停车
交警部门预计在免费时段之前,已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府合免费通行条件的客车,会有相当一部分停进服务区或收费站出口,以等待免费时刻之后再出站,这势必造成服务区或收费站出口车满为患,极有可能蔓延至高速公路主线,形成堵点,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高速警察警告,对此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罚。
2、免费时段末期 严禁超速行驶
免费时段截止之后。警方分析,接近24时,会有车辆加速行驶以免费出站。警方将此时段严查超速。
有网友提醒合理规避收费的办法,在接近截止时刻2小时至半小时,驾驶员可就近驶出尚无拥堵的收费站,然后再上高速,可节省大部分费用。
3、发现客车超员 予以严肃处罚
通行高速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类车辆(不含摩托车和客货两用车)将免费通行。交警预计,届时可能形成部分7座以下客车超员现象。对此,交警将予以严肃处罚。
4、混入免费通道 驾驶员将受罚
高速公路收费站将按照规定设置免费客车设置专用通道(一般靠左侧为免费通道),摆放明确的指示、警示标志,采取固定和流动方式发(刷)卡,以提高通行效率。据研判,收费站将核查客车行驶证,不排除一些7座以上客车混入免费通道,造成拥堵。
交警提醒驾驶员勿抱侥幸心理,或将以不按车道行驶、闯禁行线对驾驶员予以处罚。
5、严禁强行“加塞” 依次排队行驶
在高速公路上强行穿插行驶,十分危险,也会受到严肃处罚。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在享受免费通行时,更多一份耐心,依次排队行驶。
6、严禁疲劳驾驶 连续驾车达4小时,应进高速服务站休息20分钟后再上路行驶
根据《法》第90条规定,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期间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的处200元罚款,并可以拖移车辆。
交警提醒驾驶员,为了你和家人的安全摸清勿疲劳驾驶。交管部门也将在十一期间,在辖区各高速出口开展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整治,对疲劳驾驶的驾驶员,将依法进行处罚和强制休息,确保安全。
三、注意武汉绕城高速施工路段通行情况
1、花山跨线桥施工现场(G70 K899公里)
施工占用中间各半股车道,双向可通行
2、施岗施工现场(G70 K920公里)
阳逻至黄陂方向封闭,黄陂至阳逻方向单幅双向通行。
请行经上述施工路段的车辆驾驶员注意安全,降低车速,不要争道抢行,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或变道通行。
交警提醒驾驶员高速公路行驶注意交通新规
1、新手司机独自驾车上高速罚款200元
今年起实行的公安部123号令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获得驾照一年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否则,将处以200元罚款,并会被交警带离高速公路。
该规定只适用2013年1月1日后申请或增驾取得驾驶证的,也就是说,今年1月1日之前已经拿到驾照,哪怕仍在实习期内,独自驾车上高速,不会被处罚。
另外,实习期内驾驶车辆如果不张贴实习标识,将处罚50元,记1分。
2、私家车超速50%,12分一次扣光
节庆期间免费放行截止时间为2月15日24时。不少司机为了抢时间,往往加速行驶。公安部123号令加重对超速驾驶的惩罚措施,此前机动车超速50%只记6分,现在翻倍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口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记12分;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也要记12分,并处吊销驾驶证。
高速交警表示,目前已在各路段收费站设立巡查点并安测速仪,从严执法。
另外,交警提醒,春节期间一旦遇上雨雪等恶劣天气状况,司机朋友应更加小心驾驶,服从交管部门指挥并注意保持车距。
3、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的,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二款,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罚款200元;
4、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的,违反《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项,根据《法》第90条、《湖北省办法》第70条第2项,罚款200元,记6分;
5、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反《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根据《法》第90条、《湖北省办法》第70条第2项,罚款200元,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