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是公安交管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对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作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成功调解,可以从根本上消除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不安定因素,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为此,江源交警大队采取“五心”工作法,调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受得了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欢迎
公心。要求办案民警必须平等待人、不徇私情,处理纠纷客观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
细心。要求民警通过细心的观察,了解道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的个性、心理、情绪、风俗、文化层次等因素,细心分析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症结所在和利益所在,细心寻找各方利益平衡点,认真判断矛盾焦点,然后提出可供讨论的解决方案,“对症下药”促成交通事故纠纷的解决。
耐心。采取对各方当事人进行耐心教育说服,做到百讲不烦、百问不厌。
诚心。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心实意地为老百姓解决问题。诚心诚意与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排除难题,化解矛盾。
恒心。面对复杂多样的事故纠纷和形形色色的当事人,调解工作注定充满曲折与反复,平息纠纷、化解矛盾是块“硬骨头”,特别需要有恒心,凡事贵在坚持。所以我们要求办案民警必须要有恒心、恒力、吃苦耐劳、持之以恒的精神;遇事要循序渐进,不可急躁,处理时不能简单了事,要掌握方法和技巧,做耐心细致的工作。
通过采取“五心”工作法调节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活动以来,事故当事人都能基本上接受交警的调节结果,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受得了事故当事人的普遍认可和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