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由省公安厅主办,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和部分新闻媒体协办的吉林省首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评选活动颁奖典礼在吉林电视台举行。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大队三中队民警刘宏宇、靖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杨志新在众多优秀候选人中脱颖而出,光荣当选,高速公路支队农安大队副大队长王伟获得提名奖。这是全省公安交通民警的荣誉,也是全省人民对交警队伍的肯定和褒奖。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交警部门和广大交通民警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公安厅、部交管局和总队党委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拼搏,积极进取,为保障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工作中,涌现出一批践行宗旨、服务民生、业绩突出的先进典型,其中,吉林支队昌邑大队一中队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被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辽源支队事故大队被公安部授予集体二等功,白山支队浑江区大队女子示范岗被评为全省巾帼建功标兵岗,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副大队长张艳、辽源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辆大队民警周丹被评为全省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白城支队政治处主任崔永被评为全省十佳政工民警。
为广泛宣传和深入学习上述典型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凝聚警心,鼓舞士气,激励全省各级交警部门和广大交通民警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全力以赴投入到各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总队决定,在全省交警部门开展向“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刘宏宇、杨志新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
一是认真学习先进典型,努力提升工作水平。上述典型是全省交警部门的优秀代表,他们的事迹感人肺腑,催人奋进。集中彰显了交通民警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情怀,深刻诠释了交通民警立足本职、无私奉献的职业操守,用一点一滴的行动践行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全省各级交警部门要组织广大交通民警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通过座谈讨论、交流心得和举办先进典型报告会等形式,深刻领悟先进人物的精神实质,深入查找自身在理想信念、爱岗敬业、奉献精神和遵章守纪方面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提升思想境界,培育职业精神,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职责。要以深入学习先进典型的事迹为动力,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紧紧围绕“两做一推”、服务“三重一小”以及降事故、保安全、促畅通等重点工作任务,全力抓好队伍建设和交通管理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为振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站好岗、服好务。
二是深度宣传先进典型,大力弘扬队伍正气。要利用简报、信息等载体积极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可贵精神和工作方法,着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讲奉献的浓厚氛围,用先进典型的事迹教育民警,引导民警,激励民警。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杂志等媒介,广泛、深入地宣传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新时期交通民警一心为民、无私奉献的崇高品质,展示交警队伍良好形象。对刘宏宇、杨志新等优秀典型,总队也将会同新闻媒体进行系列报道。
三是大力培养先进典型,着力提升队伍形象。要以“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对典型培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完善典型培树机制,强化工作力度,以“增加数量、提高质量、扩大影响”为目标,充分挖掘事故处理、车驾管窗口、路面执法等岗位的先进典型事迹,积极引导广大交通民警立足本职,对照身边先进典型,找短处、看差距,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营造“人人崇尚先进、人人学习先进、人人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力争推出更多在全省叫得响、在全国有影响的先进典型。今后,各地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先进典型要及时向总队报告,总队将协调相关媒体进行宣传,并择优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表彰。
四是切实关爱先进典型,搭建典型成长进步平台。要高度重视对先进典型的人文关怀,努力解决先进典型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适时组织先进典型外出学习交流和健康疗养活动。要关心先进典型的成长进步,在干部选拔任用上要向先进典型倾斜,以此增强先进典型的说服力,营造良好的创先争优氛围。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进行跟踪管理,建立档案,及时了解掌握先进典型的发展轨迹、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积极引导和勉励先进典型不断超越自我,跃上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