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全市公安交警部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民警思想认识,增强民警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通化支队科学部署,迅速组织开展四项工作措施,稳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发挥职能部门联管联防作用,继续深化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支队专门成立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组织民警到市安监、交通、建设等部门开展专项协调工作,向相关部门通报辖区上半年交通事故情况及近年来辖区典型交通事故情况,认真征求和听取各职能部门工作意见和建议,共同研究讨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达成一致意见,以有利于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针对夏季实际开展专项治理,及时发现排除路面动态隐患。支队按照夏季事故预防有关工作部署,结合辖区交通违法行为发生情况和事故特点,采取流动巡逻与固定执勤、区域联勤相结合的勤务方式,科学调配警力,合理安排勤务,充分发挥本职工作优势,充分利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和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以辖区国省道303线、103线等主干道路为重点管控路段,以客、货营运车辆以及危化物品车辆为重点管理车型,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严查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货车超载、客车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确保路面动态交通安全隐患能得到及时、快速处理。
三是充分发挥社会各方资源优势,积极开展静态隐患排查工作。支队积极会同市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督促道路建设、经营、养护单位及运输企业等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集中开展自查,并及时纠正安全隐患;联合市交通局、安监局、建设局、质检局等相关部门,针对汛期交通特点,深入路面排查危险路段以及漫水路、漫水桥、易积水和易塌方路段,并形成专题报告通报给当地政府、居委会、村委会;对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加强宣传提示,提前做好分流疏导工作,发动、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形成联动、联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积极汇报隐患排查开展情况。支队严格按照市局的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通报制度、快速处理制度、定期督导检查制度等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