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伊通交警大队在“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统一行动中,把整治运送学生的校车作为重点,全力预防和避免涉校涉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县交安委在年初以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以及各中小学校,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是加强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交警大队领导与民警一起,组成三个检查组,不定期地深入到全县各中小学,检查运送学生的校车是否存在超员、超速和不符合资质的驾驶员、不符合技术性能要求的车辆情况,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决不允许中小学生上下学过程中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三是广泛宣传,使交通安全的理念在中小学生头脑中扎根。大队包校民警与各中小学校紧密联系,在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放假前夕,都要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法制课,认真讲解如何乘坐安全车辆,如何遵守交通信号。各行政村和各中小学,还发挥小广播的作用,不断传播交通安全知识,收到了较好效果。
据统计,2013年上半年,全县共出动警车21台次,出动警力68人次,查处违法运送中小学生车辆143起。其中超员73起,超速26起,纠正乘坐农用车上下学8起,纠正乘坐三轮车上下学300余人次。查处不合格校车12台次,滞留运送学生车辆6台,取缔非法运送学生面包车8台。
目前,全县绝大多数运送学生的车辆都能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从而确保了中小学生上下学的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