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警后,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卢言平中队长率值班民警张耀中、曾绍建迅速赶往现场,勘查发现:肇事的三轮车及驾驶人已经逃逸。民警立即联系急救车将伤者送到人民医院救治。
经勘查,路面上留有肇事三轮车倒地划痕,呈北至南走向,终点在道路中心线处,且在划痕终点处遗留有二块橡胶脚踏垫,在西边隔离墩旁留有一滩血迹。
分成三个行动组,全面展开侦破。
大队长张献凯和戴金明副大队长在听取事故中队的汇报后,立即指示:一是查询110、120报警记录,通过报警人仔细询问案发现场情况。二是调取现场各商场、银行的监控器,从中寻找有价值的线索。三是从现场遗留物着手,确定车型,全面开展摸排走访工作。
就在民警在走访摸排之时,从医院传来消息报,被撞的潘老汉因为伤势太重,抢救无效死亡。噩耗传来,更坚定了民警的破案信念,一定要为受害者讨回公道。
经调查,民警初步判断:肇事车辆应该为一种电动三轮车,从路面划痕并综合报警人反映的情况,该肇事车应该是无号牌、红色且往右侧侧翻,车上有两个白色长方形塑料桶,有一、二十条鱼洒在地上。民警综合各类反馈的信息,判定肇事嫌疑人很有可能就是鱼贩子。
摸排走访,艰难取证。
5月14日凌晨3时许,事故处理中队的民警分成三个行动组,赶赴县城区的各大菜场,蹲点守候,对过往的各类贩鱼的三轮车进行遂车检查,并对各鱼贩子走访摸排,但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就在案件侦破陷入僵局之时,办案民警张耀中突然回忆起在2012年5月份,在沿河大道曾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中的一方当事人蹇某就是驾驶的一辆红色的电动三轮车,而且蹇某也就是贩鱼的。民警立即行动,赶到蹇某家中,却得知蹇某早已外出打工,三轮车也卖给了一个姓任的鱼贩子。
通过走访,民警通过在县地税局菜场的其他鱼贩子了解到了任某的信息:任双武,高高的身材,国字脸。任双武的长相和现场目击证人反映的肇事驾驶人的体貌牲比较相似。
3天破案,还受害人公道。
14日下午,民警来到了任双武的家中进行调查,但任双武不在家。民警在其家里发现了一辆红色的电动三轮车,而且车身右侧有明显的新鲜刮擦痕迹。民警立即将该车扣留,将现场遗留的橡胶脚踏垫和路面划痕与其比对,尺寸、痕迹都十分吻合,当即民警就对任双武的妻子进行询问,并以政策攻心,要其规劝丈夫投案自首。
5月15日上午9时许,迫于法律的威严和压力,任双武在妻子的陪同下,到安乡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投案自首,如实地交待了其驾驶电动三轮车肇事逃逸的全过程。
民警日夜奋战,仅用3天即神速破案,有力的震慑了交通肇事逃逸犯罪违法行为,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大局。民警高效的办案效率,娴熟的破案技能赢得了受害家属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