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撞人逃逸,民警迅速侦破
4月30日凌晨3:11分,常德城区正下着大雨,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被一阵急促的报警电话警醒。有人报案,在常德城区人民西路聚宝加油站附近发生一起伤人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翦浩、杨劲松二人迅速赶到现场。到达现场后,办案民警发现路旁三轮车被撞翻,伤者已被送往医院,肇事车已经趁着雨夜逃离现场。由于是路人发现报案,事故发生时间无法准确确定。民警仔细勘察现场、寻找被撞碎片和目击证人。通过现场散落的物品看,伤者是进城卖菜的周围城郊居民。经过走访,民警弄清了伤者身份。伤者名叫刘宏才,武陵区丹洲乡石灰村人,现年71岁。由于是夜晚、加上下雨,民警没有在现场走访到目击证人,只找到了车辆被撞的几块碎片。
案件陷入僵局,民警不言放弃
4月30日早上7点,大队成立了“4.30”逃逸案专案组。大队长张建平、副大队长张帆坐阵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组织侦破案件。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傅细环带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大队其他部分抽调的支援民警迅速投入案件侦破工作。
民警通过在现场找到的被撞碎片比对分析,肇事车是一辆黑色机动车。民警在走访现场附近的加油站,继续寻访目击证人的同时,到派出所、支队指挥中心调阅附近路段视频监控,寻找线索。办案民警还拿着碎片,走访汽车修理和销售部门,请师傅甄别肇事车型。
经过调查,4月30日上午11点左右,民警在三岔路派出所一段监控里发现了附近路段有疑似骑三轮车的视频。民警通过监控到事发距离测算,初步确定事故时间在晚上1点30分左右。可是,经过调阅此时段经过该路段的视频并没有发现黑色车辆,碎片走访也无进展,走访群众更是一无所获。中午12点,医院对伤者刘宏才发出了病危通知。伤者家属情绪出现了不稳定因素,扬言要到政府闹事。民警面临这破案和稳定家属情绪双重压力,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
民警日夜鏖战,锁定肇事车辆
5月1日上午,专案组紧急会商,大队长张建平要求一定要不懈余力侦破此案。专案组民警开始重新调整侦察思路,把突破口放在了伤者“卖菜”这个关键词上。大队办案民警再次兵分三路,开展侦破工作。一路民警根据走访伤者家属得知,案件发案时间大约是4月30凌晨2点30分左右,并调阅这个时间段的监控视频,寻找线索;一路民警5月2日零时开始,蹲守在人民西路,逐个走访从河泭、丹州方向进城卖菜的居民寻找线索;另外一路民警继续走访修理厂、轻型货车销售商和刑科部门,通过碎片甄别车辆情况。
5月2日上午,碎片甄别组的民警首先传来了好消息。经过走访20多家修理厂和汽车销售商以及在技术部门的鉴别下,确定肇事车是一辆黑色的轻型货车,车型锁定在天马风驰、富迪、新凯、大迪几种型号车上。这时,调阅监控视频的民警在反复浏览10多个小时时长的监控画面后,也传来了消息。就在4月30日凌晨2时30分左右有一辆疑似肇事嫌疑的黑色小货车路经发案路段。由于是雨夜,民警对车型和牌号无法辨别清楚。
到5月2日下午,办案民警已经是两天两夜没有合眼了。民警来不及吃饭,泡碗方便面后又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民警根据这些线索,通过交警部门信息平台,将本地上户的380多台与此情形基本相符的机动车信息调出。民警在经过逐台比对、鉴别后将重点锁定在了武陵区河泭镇、丹洲乡、桃源县陬市镇、漆河镇等户籍所在地的20多台与此情形相符的车辆上。下午4时左右,民警经过再次筛选,发现桃源县陬市镇高湾村的滕长根所有的湘J1N053号大迪牌轻型货车有重要嫌疑。
法网疏而不漏,案件成功侦破
5月2日晚8时左右,专案组民警在桃源县公安局陬市交警中队的协助下,来到了陬市高湾村滕长根家。当民警叫开滕长根家门时,一辆停靠在其家堂屋里的牌号为湘J1N053号大迪牌轻型货车映入民警眼帘。小货车车头部受损。根据碎片再次比对,民警判断,这就是他们苦苦寻找的那辆肇事嫌疑车辆。经过调查,民警发现,滕长根并不在家。民警与滕长根家属耐心宣讲了政策法规,对其家人的情绪进行了安抚,希望其尽快发动家人及朋友寻找到滕长根,要其尽快投案。滕长根家属表示愿意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配合交警一起劝说逃逸在外的滕长根自首归案。
5月3日凌晨,受害者刘宏才因抢救无效在医院死亡。迫于交警部门布控搜查压力,在其家属的劝说下,“4.30”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嫌疑人滕长根于5月3日7时左右到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投案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滕长根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