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枣阳市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巡逻工作中及时处置一起汽车自燃事件,确保了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当日下午2时53分,二中队民警巡逻至316国道梁集路口路段时,发现前面一辆车牌号为鄂F8XXXX的灰色轿车车头在冒浓浓的黑烟,同时发现驾驶员还在车内,民警急忙停车冲到车前拉开车门,将吓呆的驾驶员一把拉了出来,火势越来越大,民警及时向110报警,并对过往车辆进行分流疏导,做好对现场的交通管控。民警在周围群众的积极配合处置下,仅5分钟就将火情扑灭,交通得到及时恢复。起火原因初步估计是发动机电线短路所致。
经民警现场调查,驾驶员耿某,熊集镇人,车内无人员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