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县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文件要求,根据大队对县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的具体部署,立即全警动员,全员上路,对辖区内超员、严重超载、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展开了全面清查,并于3月14日行政拘留三名交通违法行为人。
3月14日早6时,交警大队全体民警分成三组,分别在正周公路、银西公路、铜嵋公路通过设点查缉和流动巡逻的方式,重点查处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污损遮挡号牌,严查客运车辆超员、货车超载违法行为,对查处的超员客车货车超载一律从严处理,形成高压严管态势,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6时50分,执勤一组在东关小学路段对一辆号牌为甘M17076号的中型普通客车进行拦截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当场不能出示驾驶证,该驾驶人涉嫌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营运客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经我大队民警在公安交通管理平台对胡永生的身份证信息和涉案车辆信息进行核对,确定违法事实,当场开具公安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8时50分,执勤二组在榆林子至长乐路段对一辆号牌为甘M13911号的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拦截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党清华所持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不能驾驶准驾车型为A1才能驾驶的大型普通客车,该驾驶人涉嫌驾驶营运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交通违法行为,经我大队民警在公安交通管理平台对党清华的身份证信息和涉案车辆信息进行核对,确定违法事实,当场开具公安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9时30分,执勤三组在正周公路路段对一辆号牌为甘M22449号的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拦截检查,发现该车驾驶文强所持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不能驾驶准驾车型为A1才能驾驶的大型普通客车,该驾驶人文强涉嫌驾驶营运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交通违法行为,经我大队民警在公安交通管理平台对文强的身份证信息和涉案车辆信息进行核对,确定违法事实,当场开具公安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