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衡水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现“强势开局、跨越赶超”目标,确保公安交管工作贴近中心、服务大局,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结合实际出台服务“两个环境”建设便民利民15条措施。
一、坚持“本地车从严、外地车从宽”的执法理念,外地车违法以教育为主,除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外,一律不扣车、不扣证、不罚款,教育后放行;
二、对运输瓜果、蔬菜、蛋禽、牲畜等鲜活农副产品的车辆,除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外,一律不扣车、不扣证、不罚款,教育后放行;
三、进一步规范电子测速工作,只准在限速区域,且设立警示牌的路段进行测速,其它路段一律不准测速罚款;
四、为全市“纳税百强企业”提供定期走访、异地检车、交通安全宣传、驾驶人培训教育等“点对点”服务;
五、为衡水重点工程、大中型工业企业拉运原料、产品的车辆上门办理市区通行证,必要时,提供警车引领服务;
六、当事人对交通违法处罚决定有异议的,迅速受理核查,对确认为错误违法信息的,在1个工作日内修正;
七、对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可自行选择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并可就近在省内任一邮政储蓄银行或工商银行网点缴纳罚款;
八、推行互联网远程自助预约考试服务,公开考试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考试人数,考生可自行预约参考;
九、启用桃城、开发、武邑、景县、冀州五个驾驶人考试分场,方便学员考试;
十、新购小型载客汽车首次办理注册登记业务,免于上线检测;
十一、将辖区内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下放到所有县级车管所和有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方便车主就地、就近办理相关业务;
十二、推行车驾管业务导办服务、延时服务和预约服务。大型企业、重点工程、外来客商等如有特殊需要,可预约周六、周日加班办理;
十三、事故处理做到四快四及时:“四快”即:出警快、勘查现场快、撤离现场快、恢复交通快,“四及时”即:救治伤员及时、货物转运及时、车损评估及时、事故处理及时;
十四、对来衡招商引资、洽谈贸易及运送生产要素的车辆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无异议的,不扣车、不扣证、不罚款;
十五、对损失在5000元以下、无人员伤亡、事实清楚、当事人无争议的轻微交通事故,全部适用现场简易程序快速处理。
为确保上述措施的顺利实施,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队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318-2991589、2200122。以上措施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