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其壮)醉酒的人往往干出荒唐事,衡水人宋某醉酒驾车被交警查获后,当着大队长的面还“理不屈词不穷”,还说正想尝尝被拘留的滋味呢。
4月15日当日20时20分,衡水交警二大队突击队民警刘伟,发现一辆摩托车沿市区问津街由南向北行驶时忽快忽慢,行迹可疑,遂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但该驾驶人见民警走过来,欲掉头逃走,被民警拦下。民警一靠近该驾驶人就闻到了很浓的酒味,又见其神色慌张,于是让其出示相关证件,然而他却找各种理由逃避检查,拒不配合。此时,巡逻至此的大队长辛传林也耐心地劝说,讲清利弊及后果,但此人依然嘴硬仍不配合,并称“不怕拘留”、“正想体验体验呢”。
民警想用酒精测试仪对该驾驶人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但其呈严惩醉态无法完成。于是民警将此人进行约束并带至衡水市司法鉴定中心,抽血检测,酒精含量为95.77mg/100ml,属醉酒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之规定,宋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执行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