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切实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从4月1日起,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总队要求,各地在加大工作力度的同时,要加强对一线执勤民警的教育管理,教育民警执法为民,注意理解货车驾驶人的疾苦,严格规范执法,充分展现交警公正、文明、规范的良好执法形象。
总队要求,要严密执法程序,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切实规范执勤执法行为,坚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要使用执勤执法规范用语,要改进执法方式,不得在公路上双向拦车检查或在高速公路主线上拦截正常行驶的车辆检查,严防因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交通拥堵。要认真、规范填写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严禁向当事人交付空白处罚决定书,要如实填写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民警等信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严禁刁难、辱骂、推搡、殴打货车驾驶人,防止激化矛盾。对货车轻微交通违法,要以教育警告为主,纠正后尽快放行。遇货车驾驶人对交通违法处罚不满,发生争议的,要耐心解释,以理服人,如一时难以说服的,可尽快带离现场处理,防止群众围观。
总队指出,民警要加强安全防范,提高自身安全防护意识,岗前要配齐配全防护装备和设备,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设立临时执勤点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要注意工作策略和方法,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放置警示、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做好防冲撞的应急防范准备,待被检查车辆停稳熄火后,再进行检查处理。遇有货车驾驶人拒绝停车的,不得站在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脚踏车辆踏板,将头、手臂等伸进车辆驾驶室或者攀扒车辆,强行责令机动车驾驶人停车。除机动车驾驶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采取通知前方执勤交警堵截,或者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
总队强调,要加强对一线民警的执法执纪教育,严禁无端扣车、扣证、罚款,严禁在路面执法中吃拿卡要、收黑钱;严禁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罚款和扣车、扣证不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或相关票据,严禁当场收缴罚款;严禁只罚款不纠正违法行为;严禁交通协管员单独上路拦车、以民警名义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民警执勤执法时必须严格执行着装规定,警容严整。必须按照规定佩戴执法记录设备,对执勤执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上级机关和监督部门应组织检查督导,维护执勤执法纪律作风规定。对群众反映的交警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等问题,要及时认真调查,对情况属实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禁敷衍了事、纵容包庇。
总队还要求,要积极协调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实地报道、微博直播、警民互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爱民、亲民、为民先进典型,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大力宣扬典型的坚守岗位、无私奉献优秀事迹,进一步弘扬正气清风,不断激发队伍活力和战斗力。
据《甘肃法制报·交通安全》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