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星期日)为全市“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公安局的通知要求,支队组织宣教科、事故处、车管所、考试中心、法制科、秩序科、直属一大队相关人员在市怡水公园广场参加了活动,并充分利用此次活动规模大、参与人员众多的有利时机,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中,共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领导高度重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公安局关于《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及相关通知下发后,市交警支队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李建民任组长、副支队长邹广音、王艳玲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和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细则和活动要求,并及时下发了通知。
二、活动安排周密。6月9日上午8时30分,由副支队长王艳玲带队,支队全体参加活动的民警提前到达了指定地点,宣教科民警设置了宣传咨询台,摆放宣传材料,并向过往群众发放,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事故处、车管所、秩序科、法制科、考试中心民警准备充分,耐心、细致的解答群众相关提问和咨询,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直属一大队民警负责活动现场周边的道路交通秩序,指挥参加活动的车辆有序停放,过往车辆安全通行,并提前在活动现场摆放了多块内容丰富、效果突出的交通安全宣传展板。
三、宣传效果良好。在近两个小时的活动时间里,约有三千多名群众经过支队设置的交通安全宣传咨询台,累计发放“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迷你挂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3、124号令)宣传手册、交通安全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共有60多名群众来到台前,分别就交通违法处理、车驾管业务、交通安全设施和事故处理等问题进行了咨询或提出建议,此次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