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已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严格按照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展案件办理工作,确保办案程序合法、法律条文使用准确。5月12日,卓尼交警大队邀请卓尼县人民法院法官集中为大队全体民警就新《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开展授课培训活动。
王睿法官通过精心准备的专题课件,对新修改的条款一一作了讲解,讲解内容紧扣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主题,重点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三百七十六条刑事案件程序内容、对如何依法公正办理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对涉及追究刑事责任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详细讲解。
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是推动工作向前发展、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动力,这次培训既是一次业务学习会,也是一次工作推进会。通过集中培训,使全体民警对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同时增强了民警学习的的主动性,为进一步做好交通管理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