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文明劝导员执勤规范,树立良好的执勤形象,为文明城市创建打下良好基础,3月19日上午,开发区交警大队主动联系区文明办、承包物业公司,开展“文明执勤,树形象”文明劝导员培训会议。会议中针对劝导员执勤行为规范提出要求,并明确提出劝导在执勤过程中的职责。培训教官由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汪晓峰担任。
会上,汪晓峰对交通劝导员执勤情况、工作效果进行了综合点评,对文明劝导员克服恶劣天气等诸多困难坚持上岗给予肯定。同时,对交通劝导员在工作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对怎么样发挥劝导员最大能动性,加强对非机动车、行人的管理进行了培训,倡导劝导员带头争做文明交通行为的宣传者、践行者、带头者。汪晓峰指出,交通劝导员是协助交警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辅助力量,是一份光荣的工作,希望全体劝导员要珍惜这来之不易岗位,并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工作提出要求,一是严格遵守管理办法规定,纪律规定和工作要求;二是工作中要加强责任心,提高管事率切实履行职责,大胆管理、认真管理,坚决杜绝出工不出力现象出现,同时要注意方式方法,实行文明劝导。三是上岗执勤时注意自身安全,加强自我保护。协助民警努力创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最后,汪晓峰就劝导员工作保障、联系协调等内容对承包物业公司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