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上午,在玉林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人民调解室里,受害者家属当场接过某工地代表递过来的5万元现金,至此,这起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暂告一段落。
2013年1月23日傍晚,在成均工业开发区附近道路上发生一起死亡交通事故,一名年轻男子驾驶摩托车在超越前方一辆大货车时撞上路旁的一堆沙土倒地,被大货车后轮碾压后当场身亡。根据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责任认定,大货车、死者、某施工工地三方各付同等责任。警方在对肇事货车展开追逃外,对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擅自在道路边堆积沙土占用道路行为也一并追究责任。
经死者家属申请,交警部门联合人民调解员召集工地代表和死者家属就民事赔偿事项进行调解协商。首次调解中,死者家属开口十几万,工地方代表虽承认自己乱堆沙土占道行为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但绝不认同对方的巨额赔偿。经直属二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和人民调解员的耐心劝导,从法、理、情等方面深入调解,最后,双方于5月16日达成协议,由工地方赔偿死者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5万元,现金一次性付清,不在追究责任。于是,就出现了开头一幕。
警方提醒:在道路上随意堆放杂物造成交通事故或妨碍交通的,需追究堆放者的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路边施工单位或群众应吸取教训,切勿乱堆沙土。收获季节时,有的农民在路旁晾晒谷物,这样的行为也很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