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委表示,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对隐患实行“零容忍”,深化交通建设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并按照交通工程的相关标准进行检测、评定,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步验收交付使用。实行施工作业限时及危险性较大工程夜间停止作业,施工人员每天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8个小时,遏制疲劳作业。新开工项目内1km以上的长隧道和特长隧道应安装“门禁系统”。深入推行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按交通运输部要求应进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桥梁、隧道工程必须全部开展评估;力争2014年起凡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的高等级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项目,全部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
泉州市交通委还表示,提高普通公路安全保障水平,强化国省道危险路段排查和整治,强化治理超限运输工作力度;督促水路运输企业,严禁违规航行、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客渡船超载等行为;强化港口生产安全工作落实,有关部门将对港口企业按30%比例进行抽查;推进海渡船只更新建造工作,实现规范管理,让群众乘上放心船,过上平安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