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执行公安部123、124号令,根据公安部123号令调整的内容,结合《云南省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丽江支队成立科技、车管,事故,秩序系统管理员组成的技术人员指导小组,加大科技信息化的力度,科技助推123、124号令的实施。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科目三考试路线和新增项目设置;完成科目三计算机辅助评判系统建设和验收,12月31号18点30分前,车管所停止受理了各项业务,完成了制证、复核、归档,办结了全部业务。2013年1月1号、2号,按照总队的统一布置,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加班加点,对综合平台升级涉及新增和调查的功能及时给各岗位民警授权,对“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升级后涉及业务系统升级的内容、过渡期政策、考试外挂改造、考试信息备案、理论考试调整、相关违法/事故调整、车管业务功能的调整、校车标牌核发业务、套牌管理系统配套调整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详尽的布置,3号科技人员深入城市大队,各检测线查看各业务系统使用情况,对业务功能及操作流程进行实际上机操作,同时针对车驾管工作中的操作应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及时发现、解决各类问题30起,确保系统车驾管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4号,5号调整后的综合平台系统正式对外办理各项交管业务。车管、驾管、事故、违法、检测线、考试中心等主要业务窗口业务工作开展正常,秩序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