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市交通综合执法部门从5月份开始在全市开展车辆年票通行费稽查专项行动。依据《汕头经济特区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规定》,对未按规定缴纳年票通行费等违规行为的,将责令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驾驶员缴费后方准车辆驶离。
本年度车辆年票通行费统缴期截至3月31日,仍未缴费的已从4月1日起按日计加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市路桥收费管理处提醒车主,为避免累计的滞纳金经济负担及法律责任,敬请未缴费的车主带齐车辆行驶证到市内各缴费点办理缴费手续,目前全市共有15个缴费点,详情可登陆市路桥收费管理处网站http://lqsf.shantou.gov.cn/或拨打服务电话88576658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