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21时05分左右,邓某成(男,20岁,广东云浮人)与朋友刘某等人在县城某饭店吃饭饮酒后,由邓某成自己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准备到一住宅小区找朋友。在德庆大道与登云路路口时,邓某成驾驶的小汽车与另一辆小轿车相碰,造成双方司机受伤的交通事故。交警城区中队接报后迅速派员到现场处理。在事故理现场,办案民警发现邓桂成满身酒气,经过医务人员对他抽血检验,检验结果显示,邓桂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4.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鉴于邓某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邓某成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为此,交警呼吁广大司机,“饮酒莫开车,开车莫饮酒”,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