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将整治货车“十大野蛮驾驶行为”,包括强行超车、强行会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疲劳驾驶、抢占道路霸道行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驾驶报废或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力争货车肇事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前三年平均值下降,杜绝发生货车肇事导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百辆货车违法率降至5%以下,国省道货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超车、违法会车导致的事故下降15%以上。 据了解,4月1日开始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教育”行动,5月1日开始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大整治”期间,每月开展2次全省统一整治行动。 截至4月12日,我省共排查专业运输企业876家、重点施工单位178家、改装维修企业175家(查处改装维修企业118家)、货运场站189家。排查发现10609辆车逾期未检、1521辆车逾期未报废、10辆车非法改装、1707名驾驶员逾期未检等,对5084辆货车提出限期整改、322辆货车进行停运、783辆货车进行强制报废等。 截至4月12日,我省共曝光货车野蛮驾驶行为389起、发送教育短信126172条、开展“面对面”教育31921次,特别是对4931名违法记分超过6分的货车驾驶员进行了预警提示;查处危化品运输车违法行为52起、工程运输车违法行为209起、高速公路重型货车违法行为1707起、国省道重型货车违法行为1375起、非法改装和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违法行为57起。 货车事故多发有两个原因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傅仰余昨日分析了去年以来货车交通事故情况及原因。他表示,货车事故主要违法包括未按规定让行、超速、违法超车、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 去年以来,全省各类货车共发生涉及人员伤亡道路交通事故2544起,占全省事故总数的20.75%,共造成924人死亡,占死亡人数总数的30.97%;万车事故死亡率达16.07,高于全省机动车万车事故死亡率357.8%。其中,货车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9起,死亡76人。 傅仰余指出,造成货车事故多发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个人独立经营和挂靠经营导致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难以落实到位,最主要的安全隐患是货车驾驶员的流动性和营运源头监管措施的缺失。在利益驱动下,我省货车普遍存在超载、超限营运的现象,遇急弯、长陡坡、临水、临崖等路段,车辆机械性能容易因载货过重而急剧衰减引发较大以上交通事故。 二是去年以来我省渣土车、工程车较大事故集中高发,主要原因是:我省各地工程建设增多;建筑渣土、工程垃圾运输企业内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营运驾驶人资格审查和安全教育没有落实;管理未跟上,多部门联合管理难度大、效率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