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就是命令,值班民警带领协管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经现场勘查,除遗留在路上的汽车轮胎血印和伤者背部碾轧形成的轮胎印痕外,别无任何有价值的线索。由于案情重大,事故处理民警立即向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李宝林作了汇报,听了情况汇报后,李宝林指示立即启动《临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处置预案》,大队民警兵分两路展开调查:一路民警沿肇事车辆逃逸方向追缉;一路民警负责对现场周围群众进行走访、调查,寻找目击证人。同时,根据现场分析判断并借用科技手段,模拟了肇事车辆可能逃逸的几个方向及路线。
经过大量细致的排摸调查,14时许,一位目击者提供了肇事车辆的车牌号和车辆体貌,肇事车辆和嫌疑人终于浮出水面。
14时40分,大队民警在省道103线临洮洮阳镇五爱村路段,将逃窜隐匿的肇事车辆和嫌疑人一举擒获。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甘某对自己驾驶甘N09*28号自卸货车沿S103线行至崖湾市场口将骑摩托车倒地的驾驶人碾轧致死的事实供认不讳。至此,经过2个多小时的连续奋战,临洮大队成功破获一起重大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详细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