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城区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从4月1日起,淮北城区限制三轮摩托车、电动车驶入禁行区。具体的禁行区域为:东岗楼立交桥(城区铁路以北)、长山路(含)以西,人民路(含)以北,电厂西山隧道口、濉溪路(含)以东,相山以南。
2013年3月10日21时43分许,年近60的朱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沿相山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车至曼哈顿滔天娱乐路口时,遇红灯没有停车,直接通过路口,与赵某驾驶的由西向东行驶的皖FC88XX越野轿车相撞。事故造成两车损坏,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朱某被压在三轮车下,不幸当场死亡。
2013年2月21日13时05分许,潘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车上载乘客胡某、徐某二人,沿淮海路由西向东行驶,车至淮海路与鹰山路交叉口西侧时,由于未按规定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加上车速过快和操作不当,三轮车直接碰撞到前方刘某驾驶的停在路口等信号灯的皖F79XXX号轻型货车的尾部,造成潘某、胡某、徐某三人受伤,三轮车严重受损。
为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密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加强城区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交通管理。规定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禁行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闯禁行区、闯红灯、超速、占道、抢道、逆行、乱停,私自拼装、改装、加棚,非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妨碍执行公务者,情节轻微的,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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