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许多驾驶员开始采取各种办法逃避交通安全监管,有的不挂号牌、有的故意遮挡号牌、有的使用假牌假证,甚至使用铁片遮挡改变原有号牌数字,这不但影响交通管理秩序,也形成了交通安全隐患。宣威交警结合实际,以路面管控为重点,深入开展涉牌涉证集中整治工作,按照“不查清车辆来源不放过、不查明原因不放过、不排除嫌疑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依法从严查处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故意遮挡号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10月以来,宣威交警大队共查处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或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32起,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证一次记6分;查获使用铁片、胶布等改变机动车号牌字母或数字的违法行为4起,查获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或驾驶证的违法行为3起,对变造机动车号牌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牌证的,均依法对驾驶人处以15日以下拘留和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对驾驶证一次记12分。
交警提示,自2013年1月起,对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驾驶证将一次记12分。依法正确使用机动车牌证,是对驾驶人驾车上路的基本要求,请广大驾驶人自觉守法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