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及调查取证初步证实:2013年4月22日23时33分许,黄某(男,36岁,澳门氹仔哥英布拉街濠庭都会某座)驾驶粤Z/F4××澳号越野客车由珠海大道西往东方向行驶至画家村路段时,与横过道路的行人周某(男,26岁)、李某(女,24岁,均系湖南省郴州市人)发生碰撞,造成周某、李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发地点位于珠海大道画家村路段,双向八车道(分向式,中间绿化带隔离),水泥路面、干燥,限速60公里/小时,视线良好,夜间有路灯照明,道路南北两侧明达路、北山路均有明显的指示标志,提醒行人向西有人行地道横过道路。
据调查,小车驾驶人黄某事发当晚8点半钟左右在澳门家中吃晚饭后,由拱北口岸进入珠海,然后到坦洲与朋友在某夜总会喝酒、唱歌至当晚11点多。从夜总会出来后驾车回珠海华发新城住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抽血检测,黄某酒精含量为194.5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经初步测算,肇事车辆当时以不低于123.7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超过了该路段60公里/小时的限速。黄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及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应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行人在有人行过街设施的道路上未按规定横过道路,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一方面原因。驾驶人黄某已于4月23日被警方刑事拘留。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