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8日晚,一辆套“粤AX4910”号牌的银白色三菱吉普车在广宁县南街镇五一社区居委会五一东路37号小区内,由南往北方向行驶时,碰撞由谢某英驾驶的粤HV409号二轮摩托车(乘载其儿子冯某升)后再碰撞一辆自行车及前方车库,造成冯某升、谢某英受伤,冯某升经送广宁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三车及车库门前自来水管损坏的交通事故。肇事后,套“粤AX4910”号牌的银白色三菱吉普车驾车人弃车逃逸。
为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广宁县道路交通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最大限度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为民排忧解难。广宁警方通过梳理排查,将“3·8”肇事逃逸案列为重点目标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并成立“3·8”专案组,对犯罪嫌疑人陈某义进行网上追逃。
4月1日下午,广宁警方追逃小组民警在成都警方和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经过2400公里(单程)的艰辛追逃,成功在四川省成都郫县安靖镇林湾村将广宁3·8重大肇事逃逸案驾驶人陈某义抓获,4月4日上午,陈某义被追逃小组民警带回广宁。
经审讯,陈某义(男,37岁,四川成都巴中人)如实交代了其3月8日晚与朋友吃饭饮酒后,驾车在上述地点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逃逸回四川成都匿藏的违法犯罪事实。目前,陈某义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