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杨某滨大学毕业后应聘进入大旺某公司担任销售业务员,由于其熟练的业务技能使公司销售业绩节节攀升,被公司视为不可多得的人才。大约半年的时间,杨某滨对公司的业务运作可谓是了如指掌,他发现了公司财务制度存在漏洞:每次客户交付货款后财务不及时入账,部分货款以质保赔偿为由可不上交。此后,每次收到货款杨某滨总会以各种理由拖延向公司交账,并以质保赔偿为由将部分货款占为己有,所贪货款犹如雪球越滚越大。2005年10月,公司财务与客户沟通中发现了货款收支方面对不上数。由于心虚,且侵占的货款数额较大自己无力偿还,杨某滨谎称父亲病重,请假逃回了福建老家,自此就再也没有回过公司。发现货款被侵吞后,该公司到大旺公安分局报了警。
接报后,因涉案金额较大,情节严重,大旺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走访调查、案情研判等工作,力求抓获犯罪嫌疑人,为企业挽回损失。经过缜密侦查发现,民警确认杨某滨有重大犯罪嫌疑。于是该局马上组织警力多次前往杨某滨老家福建省进行抓捕,因杨某滨反侦查能力较强,一直未能抓获。
2012年以来,该局经侦大队结合“破案会战”、“积案攻坚”专项行动,把杨某滨列入了重点追捕对象。办案民警重新对案件进行梳理排查,并调阅了该公司涉案财务账簿,远赴福建三明市逐个寻找当时的公司客户进行走访,以掌握杨某滨的活动踪迹。2013年3月份,民警经进一步侦查得知,杨某滨目前有可能在广州活动,于是立即前往广州进行抓捕,3月7日下午4时许,在广州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办案民警成功将杨某滨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杨某滨对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司货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杨某滨的家属已将侵吞的公款原数退还,案件已移送起诉。
4月2日,大旺涉案公司负责人将一面写有“为民的好警察”的锦旗送到办案民警手中,感谢公安机关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