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大队历来将执法监督作为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手段。在“作风建设年”之际,大队特别注重执法监督,让全体民警在监督下执法,在阳光下执法,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杜绝执法过错,提升办案正确率,预防和减少因执法不公而产生的上访和上诉,进一步树立交警新形象。
一是依托执法监督改进执法意识。当前,部分民警对执法监督的认识不够,认为加强执法监督为执法设置了障碍,降低了执法效率,提高了执法难度。为消除民警这一心理,大队开展执法监督重要学习,让广大民警充分了解执法监督的重要意义。当今社会政治生活中,权力无处不在,深深地渗透于社会政治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制约和干预着每一个人的正常生活。要执好法,做到权为民所用,须先了解执法监督的实质。理解其实质就不会导致权力主体的权力价值观发生扭曲,从而防止警务人员权力负效应的出现。
二是依托执法监督强化执法理念。大队将执法监督建设作为民警执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车辆管理、交通秩序管理、事故预防及事故处理等交通管理环节要做到科学、规范、高效,就必须重视执法监督工作,努力培养成一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秉公执法、训练有素、业务精通的队伍。大队在日常工作中特别强调建立科学、严密的防范监督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中的偏差,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的作用,进一步显现交警部门的职能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三是依托执法监督密切警群关系。执法为民、权为民所用等都召示了执法权力必须接受群众的监督。大队将内部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效结合起来,采取设立意见箱、社会调查问卷、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全县人民对大队在日常执法中的意见与建议,大队定期将收集到的意见进行整理归纳,及时进行整改,提交各个执法部门进行整改。群众是监督的基础,大队充分依靠群众的力量,倾听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方能更好地为全县人民营造一个畅通有序平安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