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7日下午,省文明办主任宋智富一行4人在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赵丽莎、支队长姜建华的陪同下,深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支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进行验收。
省文明办检查组领导通过实地查看,明察暗访和阅读资料等多种方式对支队指挥中心、多功能电教室、民警活动室、支队图书室、荣誉陈列室及车检所、车管所、驾管所等办事窗口等处全面展开验收。
经实地验收后,下午4时许,座谈会在支队7楼党委会议室举行,姜建华支队长如数家珍地介绍了近三年来邵阳支队在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的中所取得的成绩,支队党委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赵丽莎主持。
宋智富主任在听取支队长姜建华的汇报后,明确指出:“邵阳交警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创建氛围浓,创建行动随处可见;服务水平高,广大群众非常满意;公正执法严明,依法办事廉洁高效;机关建设好,办公环境优美怡人;干部素质强,民警素质不断提升,是全市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样板,经初步验收,符合‘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可喜可贺,希望在此基础上,能够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向‘全国文明单位’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