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吊销驾驶证后不吸取教训,还敢无证驾驶,并在遇到交警后加速闯卡。2月21日上午,孙某为自己的“不长记性”付出了代价,不仅被罚款,还被拘留3日。
2月21日,交警五大队民警在博山路检查时,发现一辆红色普通二轮摩托车自西向东驶来。骑到执勤民警面前时,摩托车突然加速闯卡,企图躲避检查。好在民警反应迅速,及时将车拦停,并将驾驶人控制。在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后,这名男子无法提供驾驶证件。随后驾驶员被带至交警五大队审查处理。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名叫孙某,为杜集人,以前一直从 事公路货运工作,持有A2驾驶证。2009年,孙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杜集区人民法院判处缓刑,机动车驾驶证也被公安机关吊销,至今未能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孙某说,自己家中有一辆电动助力车,平时出去办事都是骑电动车。当天中午,他家的电动车被邻居有事借走,之后他又因临时有急事,只有骑这辆摩托车上路,没想到刚到博山路路口就被民警查到了。
民警在调查掌握事实的基础上,给孙某处以罚款300元,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这时,孙某才后悔地说,自己不应该忘记以前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