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第123、124号令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自2013年1月1日实施以来,成为人们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此次新交规中规定,不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由原来的6分提高到一次性扣除12分的严厉处罚。由于部分车主认识不足,直接导致一次性记满12分,必须重新培训考试,给生活带了诸多不便。
在前期宣传造势的基础上,1月5日下午,直属大队把集中行动作为宣传教育的一种形式,在城区范围内重点查处不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34起。市电视台《交警视线》栏目组也随行跟踪采访,既起到了警示作用,也教育了广大群众和驾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