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下午,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翟化夫主持召开全市十八大交通安保暨事故预防工作会议。全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副县(市)长、管委会副主任,市公安、交通、公路、安监部门负责人、许昌辖区6家高速营运公司负责人,各县(市)公安局、市区各公安分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宋德益主持。各县(市、区)负责人、市直各有关单位汇报了今年以来,特别是最近以来,十八大交通安全保卫及事故预防工作情况、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在听取了各单位的汇报后,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翟化夫同大家一起分析了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指出了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存在“四个方面不到位”的突出问题,并要求各单位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突出五个重点”“强化三个机制”,确保在年底前不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四个方面不到位”。一是安全责任不到位。主要表现在政府没有履行好统管交通安全的责任,主要领导、具体责任人没有履行好责任;企业的责任不到位、部分单位的责任不到位,认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公安交警的事,与已无关;发生了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不到位。二是安全设施不到位。往往是重道路建设,不重视道路附属交通安全设施的配套。而且,对各自的责任不明白。就此市政府已明文规定,对新建、改建道路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要将交通设施费用纳入工程预算,做到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三是安全管理不到位。如公安交警部门对重点车辆、驾驶人管理不到位,对重点路段、时段管理不到位;交通运输部门对运输企业GPS监管不到位、对运营企业擅自改变营运线路管理不到位等。四是安全意识不到位。交通安全宣传不到位,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低下。如乘座客车不系安全带、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仍随处可见,酒驾、醉驾虽经严厉查处,仍时有发生等。“突出五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道路管控。要重点突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城乡结合部道路的管控。要科学安排警力,联合交警的力量、路政的力量,充实一线,加强管理,减少安全隐患。二是突出重点车辆(客货车、校车、农用车、危化品运输车)的管理。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吸取教训,把遏制农用车违法载人、客货车、校车超载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层层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违法载人车辆不出村,不上路,坚决遏制住因客车、校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造成的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三是突出重点客货运企业的管理。各级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把好源头关,督促检查客货运企业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各项安全义务。四是突出重点违法行为整治。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协调配合,继续深入开展好“三超一疲两驾”集中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迅速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五是突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治。要加大排查力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帐,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标准、整改措施。对重点隐患,市政府要下发督办通知,督查督办。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到位。“强化三个机制”。一是强化安全协调机制。要充分发挥各级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能,加强沟通协调,加大管理力度,建立机制,认真履行职责。二是强化安全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各级公安、教育、宣传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特别是要把各单位的责任明确下来,将各单位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通报到各县(市、区)、各乡(镇)、各单位。三是强化安全责任查究机制。要研究一套操作性强的安全责任追究办法,强化各部门安全责任,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