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9日上午,我市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实施收费管理研讨会在市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市财政局、物价局、公用事业局、城管局副局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双清、大祥、北塔区分管交通的副区长、财政局局长,双清、大祥区各两名办事处负责人、各三名社区负责人,北塔区状元洲办事处负责人及一名社区负责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杨修文、副支队长李胜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
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唐斌龙主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杨修文宣读了《邵阳市实施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工作方案(草案)》和《邵阳市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服务收费标准》,并作了重要讲话。他讲到:一是制定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实施收费管理办法是在对国内实行道路停车收费的城市进行调研和参考周边城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邵阳市区实际,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而制定的。二是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收费管理是人民政府委托收费单位为机动车有序停放提供泊位,有偿服务收费管理。对加强城区道路管理,提升城区道路通行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采用这种管理模式,既可以规范车辆停放,劝导、制止车辆乱停乱摆行为,又提高了出车停放成本,可以减少车辆进入中心城区的通行压力,同时可以提高停车泊位的使用率,避免车主长时间占用停车泊位。
会场气氛异常活跃,与会代表畅所欲言,对停车泊位实施收费管理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就各自的职责做了表态性发言,并对收费管理模式提出了一系列好的建议和意见。
会上,市政府办副主任唐斌龙肯定了交警支队出台的这一城市管理措施,并要求各级各部门:一是停车道路停车泊位收费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到在思想上重视、认识上提高、行动上统一,积极配合,抓好落实;二是要继续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调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实施收费管理办法;三是要加强道路与停车场的管理,交警部门要加强对划有停车泊位路段的巡逻和管理,对那些有停车泊位而停在泊位以外的机动车辆要一律严管重罚;四是要将停车场与停车泊位的收费管理统一起来,要制定处罚标准,对那些将停车场挪作它用的大型商场、酒店、娱乐场所一定要制定处罚标准,严加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