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交通事故社会救助体系,筹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豫政办【2010】144号),经许昌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定于2012年4月23日上午9:00时,在许昌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以现场竞价的形式发放豫KK8888等30个小型客车号牌,竞价所得价款将全部纳入许昌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现将许昌市第4期小型客车号牌号码公开竞价发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豫KK8888等30个小型客车号牌号码,详细号牌号码及其竞投底价见附表。
二、竞价时间:2012年4月23日上午9:00时起竞价。
三、竞价地点:许昌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开标一室(地址:许昌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
四、竞价方式:公开叫价,价高者得。
五、竞价信誉保证金(履约金):每个参与竞价者须在报名时交纳竞价信誉保证金(履约金)10000元(竞价成交后,信誉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待买受人按规定办理车辆入户手续完毕后,凭相关证明退还信誉保证金;如不成交,竞价会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信誉保证金。)
六、竞价者资格
1.符合车辆管理部门登记规定,车长小于6米、最高乘坐人数为9座(含9座)以下的小型客车的公司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以成为竞价者。
2. 竞价者在报名时应签订《竞价合同》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竞价者签名或盖章:(1)许昌市域内企业法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2)本市户籍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本市暂住地居住的非本市户籍内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居住、暂住证明。(3)军人(含武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a.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b.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应提供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地址证明。(4)非车辆所有人本人报名的(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分期付款购买机动车的所有人不予受理。
七、报名及应价牌的发放:
1.报名方式:通告之日起(办公时间: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竞价者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到许昌亚太产权交易中心业务大厅报名。
2.特别提示:每位竞价者领取的应价号牌只能竞得一个小型客车号牌号码。
3.竞价者及其携同人员必须遵守现场秩序和听从组织者安排,否则组织者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
4.参加本期小型客车号牌号码竞价会的竞价者,其拟入户的小型客车应符合国家机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否则,该竞价者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八、交款方式:竞价成交者须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方式交纳成交价款及交易费用,领取小型客车号牌号码竞价结果确认书。若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相关款项的,组织者收回其号牌号码,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九、成交者须于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凭小型客车号牌号码竞价结果确认书和交款凭证,按规定到车辆登记机关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后,凭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到产权交易机构退还信誉保证金(履约金)。逾期不办理业务的,由有关单位收回成交小型客车号牌号码,信誉保证金(履约金)不予退还。
十、小型客车号牌号码的使用,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在国家调整机动车号牌号码使用政策的情况下,已竞得号牌号码的成交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已交纳的价款和保证金全部予以退还;成交者已办理号牌号码注册登记和发放手续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一、违反本通告规定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参加本期小型客车号牌号码竞价会的竞价者,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报名联系电话:0374-5260009、8308799
13938909281、15939998116
网址:www.xcpmh.comhttp://www.fflxw.com/
许昌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4月12日
附:许昌市公开竞价发放小型客车号牌号码(第4期)
豫KK0011 豫KK0022 豫KK1188 豫KK1199
豫KK1518 豫KK1588 豫KK1677 豫KK4444
豫KK5555 豫KK5757 豫KK5777 豫KK5888
豫KK5977 豫KK5999 豫KK6166 豫KK6888
豫KK8088 豫KK8879 豫KK8881 豫KK8888
豫KK8989 豫KK9000 豫KK9177 豫KK9188
豫KK9369 豫KK9519 豫KK9669 豫KK9876
豫KK9898 豫KK9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