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正式实施。从新交规扣分细则中不难看出,校车成为重点关注对象。然而,阳江市校车又是一个怎样的整体情况呢?能不能经受得住“史上最严交规”的考验?
交警部门
校车超载两成超速一半扣12分
笔者近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1日正式施行的新交规52个计分项中,有14项涉及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其中规定对校车超载20%或超速50%都将扣12分,对校车管理异常严格。
“校车的驾驶员必须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否则将扣12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人员说。据他介绍,新交规明确列出一次扣12分涉及的驾驶校车的违法行为。除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外,驾驶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或其他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均要扣12分。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将一次扣光12分。
此外,新交规对校车管理和使用也提出了要求。校车若载有学生,驾驶员不允许给车辆加油,也不可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否则扣2分。驾驶校车运载学生,必须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使用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上下学生要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不然也要扣2分。
“驾驶员要注意,若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将扣2分。”该人员说。他提醒驾驶员,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要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如果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将面临扣2分的处罚。由此可见,新交规中与校车有关的规定不可谓不严格,然而相关学校却并不担忧。
学校态度
新校车管理严格安全系数高
自2012年4月5日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以来,市有关部门非常重视校车运行管理工作。1月15日下午4时30分,笔者来到阳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学校。此时正值放学,6辆崭新的校车停在校园内整装待发。
校长陈敢告诉笔者,《条例》颁布后,学校所有校车停止运行接受安全检查,达不到新标准的校车将禁止上路。为此,学校于去年6月筹资购买6辆新校车,新校车全部按新标准购置,并于当年9月底办好了校车标牌,10月开始正式运行。新校车都有固定的运行时间,时间段为早上6:30—8:30和下午4:30—6:30,行车线路也是固定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改。每辆校车搭载55人,其中包括司机1名、照管员2名,且不得超载。为确保学生安全,每个校车内都安装有4个摄像头,分别监控车内、车外、车门和司机四个方位,对校车实行全方位监控。此外,每辆校车还安装有GPS全球定位系统,可随时监控校车运行情况。
除了校车完全按照新标准购置以外,校车司机的聘用也异常严格。校车驾驶员不仅要有A1驾驶证,还要有3年以上的驾龄,另外还需申请准许驾驶校车的资格。每次出车前,都有一个专门安全员对校车进行检查,每个校车司机也要对自己所驾驶校车的轮胎、刹车、油位、方向以及安全配置灭火器等进行例行检查。此外,校车司机每个月至少要参加两次安全学习会。
市实验学校小学部总务处主任关次明告诉笔者,目前学校共有5辆校车投入运行。这5辆校车购买于2011年11月份,截止《条例》颁布时运行还不足半年。但严格来说,又达不到《条例》中的校车新标准,因此5辆校车必须进行改装才能运行。为此,5辆校车两次被送往广州进行改装。校车于2012年11月改装完成并投入运行,改装后的校车车内不仅安装有GPS和摄像头等监控系统,车门附近还安装了自动伸缩踏板,以方便小学生上下车,就连车身上也安装了自动停车臂和警示灯。除此之外,每辆校车内还安装有自动记录仪,时刻记录校车的运行状况。
关次明还说,不仅校车要按照新标准进行改装,校车驾驶员也要重新申请,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方可驾驶校车。校车的运行路线以及停靠点也是经过学校慎重考虑报批核准的,而不能随意更改行车路线或停靠点。校车驾驶员也要每两周参加一次学习会,学习交通法规,增强安全意识。
市区两家学校的新校车虽已投入运行且状况良好,但运力仍显不足。笔者了解得知,阳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学校共有小学生800余名,阳江实验学校也有400余名小学生,而两所学校总共才拥有新校车11辆。
教育部门
齐抓共管对严抓校车安全
《条例》颁布前,本市登记在册的校车共224辆,其中公办学校14辆,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210辆。所有车辆都按照国家校车标准《校车标识》的要求进行了规范的制式设置,由有关部门审批后在车管、教育部门进行备案,实行“一车一档”管理。
《条例》和《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出台后,本市市、县两级交警、教育、交通、安监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全市每台校车进行检查,要求各学校停开不符合新的技术条件的校车。各学校、幼儿园积极配合,主动报停不合条件的校车,共停止使用校车177辆,截至《条例》实施90日后,本市注册登记的校车有47辆,因学校没有及时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这批校车全部停止使用。截止目前,市区共有两所学校11辆校车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接送学生上放学。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告诉笔者,《条例》颁布后,本市对校车工作非常重视,并且专门成立了由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联合参与的市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校车安全整治行动的协调和指挥。此外,还建立了校车安全专项整治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部门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决定后通过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下来,全市实施。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交流各职能部门工作情况,加强沟通、协调,使本市校车安全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去年4月19日,本市召开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大会,并从4月中旬至5月底开展整治。整治内容包括:开展排查和登记检验,严格实行校车使用许可,查封无手续、手续不全的校车;开展对校车驾使员的资格审核;集中治理校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查扣未取得校车标牌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开展校园交通安全教育;推动学校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等5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使得不合条件的校车全部停开,校车违法违规行为基本消除,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建立起来,各部门共同管理校车的机制形成,有效预防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去年4月,由教育部门牵头,会同公安、交通、安监部门,组织属地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及校车管理人、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等,通过集中开办培训班的形式,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工作,全市共900多名相关人员参加了学习培训,有效提高了校车安全管理水平。同时本市拨出专项资金,建立了市级校园安全管理平台。该平台除了常规的GPS定位、超速报警等功能外,还能对校车内的实时状况进行图像抓拍。通过该平台监控,市、县教育部门和学校可以实时有效监控校车的运行情况,有效管住了校车超速、超载现象的发生,保证校车安全运行。由于各部门对校车安全工作紧抓不放,管理极其严格,故新交规实施以来对校车的运行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