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人行道的交通秩序,保障行人通行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擅自在车行道、人行道设置障碍物及停车泊位的行为进行清理和整顿,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清理内容:市区范围内擅自在道路上设置停车泊位、车位锁、隔离桩、栏杆及其他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的障碍物;擅自在路边石下搭建的木板、铁板、混凝土等各类供车辆通行的临时道口设施。
二、请沿街单位、居民在7月22日前自行拆除、清理上述障碍物和占道设施。
三、市城市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从7月23日起对在道路上擅自设置车位锁、隔离桩、栏杆及其他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的障碍物进行清理;对擅自在路边石下搭建的木板、铁板、混凝土等各类供车辆通行的临时道口设施进行拆除。并依据《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设置者予以处罚。
四、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从7月23日起对在道路上擅自设置停车泊位及违法停车的行为予以取缔,对设置单位依据《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责令撤除,并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