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不断提高出租车驾驶员规范经营、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
发布时间:2013-3-20 12:30:05
莆田市采取四项措施规范节后出租车经营行为自律:一是继续加强教育。要求节后不放松,继续做到:有客即拉,不得拒载;打表收费,不得涨价;接受检查,不得逃避;证件齐全,不得无证上岗;安全驾驶,不得违规违约。维护出租汽车规范经营的服务品牌;二是继续开展行业自律。假期过后,协会继续组织出租车企业在城区内进行自律和明查暗访,两天来,共上路查访46辆(次)出租车,对不规范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除当场教育外,查获拒载、不打表、遮牌等违规违约出租车5辆,分别按《莆田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质量公约》约定进行处理;三是在网站公布违约记录。在协会网站上及时公布违规违约出租车车号、违规违约事实,作为评选文明出租汽车、文明驾驶员的依据;四是组织培训。及时对违规违约驾驶员带车培训,进行再教育,不断提高出租车驾驶员规范经营、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