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名片】
金长征:全国人大代表、湖州市市长
车晓端:全国人大代表、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郑坚江:全国人大代表、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虞纯: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公交二分公司六车队4路线驾驶员
记者 周咏南 翁浩浩 余勤 廖小清
本报北京3月12日电 “汽车社会来得太快,我们的城市规划、道路建设、停车设施以及汽车文化、交通素养等各方面都没有做好充分准备,由此带来的安全和畅通问题非常突出。”在浙江代表团全体会议上,车晓端代表一番发言,引起代表们热议。
眼下,堵车逐渐成为一种“通病”。不仅一线大城市深受堵车之苦,很多二三线城市甚至县城也面临交通拥堵之患。如何治堵?代表们纷纷支招。
疏堵齐头并进
截至去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4亿辆,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已达2.6亿人。18个大中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交通机动化进程的迅猛发展,城市交通拥堵已成为制约现代城市有序发展的瓶颈。”在金长征代表看来,治理城市交通拥堵是当下各级政府的难点和重点工作。
她告诉记者,近年来,湖州市加快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系统化、网络化、现代化的内外交通体系,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完善了城市功能,全面增强了城市综合竞争力。特别是去年开展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经营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行为,维护了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
“与其他地市相比,湖州城市交通拥堵问题不突出,但拥堵趋势不容乐观。”金长征代表说,湖州市把治堵保畅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就今年来说,将加快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尽快完善交通影响评价制度,让治堵路线图和时间表更加明确,方向路径更加清晰。同时,全市地下空间开发量要达到145万平方米,新增停车位力争达到15000个,打通断头路14条,改善拥堵点13个。同时,将加强交通秩序管理,采取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方式,加大对重点路段“乱闯红灯、违章停车”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路面出警率、管事率和管控率,做到机动车守法率超过90%,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超过80%。
统筹规划控车
一些城市实行小客车购车摇号制度两年来,机动车增长速度得到了明显控制。北京市2011年到2012年两年新增机动车39万辆,比2010年单年的80万辆减少了一半。
“老百姓生活富裕了,买车成为消费的主流,这也是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车晓端代表认为,在汽车产业跨越式发展的同时,道路建设、能源供应、环境保护、交通管理等没有或来不及跟上,特别是各块分属不同部门,缺乏国家层面的统一规划和协调。同时,由于全国没有出台统一限控政策,无法做到区域联动、统筹兼顾。如北京、上海实行总量控制,但相邻的河北和江浙却没有实行,大量在北京、上海购车的消费者由于无法获得相关购车指标,转到周边的河北、江浙等地去上牌,滋生异地违规上牌产业。
为此,车晓端代表建议,加强统筹规划,科学设定我国汽车发展的规划,划出车辆总数控制“红线”。健全可持续交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合理规划协调各地区交通供求量。科学规划年度汽车增量规模,确定年度新增汽车牌照发放额度,实现道路建设、交通管理、总量控制三要素的协调发展。做到全国联动,区域统筹;行政手段和经济调控统筹。妥善处理好眼前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矛盾,在汽车工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与城市生态之间寻找最佳平衡点,在促进我国自主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同时,统筹解决汽车化进程中带来的客观问题。
“交通治堵是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问题,因此,在确定政策、设定指标、实行‘限号’等措施前,务必以听证会等形式,最大限度听取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加科学、民主地决策。”车晓端代表说。
坚持公交优先
去年12月,国务院发出指导意见,要求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城市要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左右。杭州市计划至2021年,八城区日常出行公交分担率提高至50%以上。
今年是虞纯从事公交车司机职业的第18年。每天,她都在感受城市道路交通的变化。
“眼下,城市交通面临巨大压力。就拿我们公交车来说,平均时速还不到13公里,高峰时不足10公里,交通拥堵严重影响百姓的工作和生活,社会各界要求改变城市公共交通状况的呼声十分强烈。”虞纯代表认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解决交通拥堵的根本举措。然而目前,我国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依据,主要是一些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政策和办法以及地方法规,法律层次低,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造成“公交优先”战略难以落实,公共交通发展依然举步维艰。
“从城市及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实际出发,系统地制定公共交通法已成为一项非常迫切的任务。”虞纯代表建议,加快城市公共交通法律体系建设,尽快制定出台公共交通条例和公共交通法,同时抓紧完善相配套的法律法规,理顺公共交通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公共交通发展在资金、规划、建设、服务等方面得到全面支持。同时,加快完善公共交通相关配套的法规体系建设,加快制订公共交通规划、购买服务、补贴补偿、价格管理、智能化建设、场站建设及员工工资等专项配套法规,明确将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纳入法制化范畴,明确政府落实“公交优先”战略的主体职责,确保“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落实,促进城市公共交通的健康持续发展。
规范交通标志
公安部交管局统计数字显示,去年1月至10月,全国因违反道路标志标线肇事导致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87852起。据调查研究显示,城市道路某些路段存在较高的交通事故发生率,与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不够人性化有一定关系。
郑坚江代表认为,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对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改善车流行驶条件、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和车辆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现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国家标准主要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偏离实际应用导向,人性化、灵活性不够;二是精细化程度不够。”他告诉记者,一目了然的道路交通标志,可以减少交通事故并提高通行效率;设置不合理,就可能会造成事故频发。
郑坚江代表建议,对国家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规范进行全面、系统地梳理,更改不合理、不科学的内容,对规定模糊的内容进行补充、完善,提高精细化程度。遵循实际应用导向,结合人、车、路、环境这四大要素,在确保原则性要求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国标应用的灵活性和人性化,对于明显不符合驾驶人直观感觉、识别习惯的标志与标线,统一调整标准与要求。“针对交通信号标志信息分散的现象,建议整合信息,以红绿信号灯和路口停车线3米至5米处为聚焦点,将关键、核心的标志信息统一集成,并制定形成统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