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被宿州市委、市政府授予了第七届“宿州市市直机关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
交警支队历来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2011年度,支队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按照文明单位创建的标准,从推进全市文明建设的全局出发,立足本职,将以“减少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畅通、提高工作效能、构建和谐宿州”为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各项争创工作的开展。一是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支队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制定文明创建活动周密方案,落实各项具体工作措施,充分调动全体民警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支队上下形成了齐心协力共抓文明创建的良好格局;二是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支队以公安交警工作的实际和群众的意愿为出发点,明确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严查酒驾、“三超一疲劳”、“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清网行动”和走访评议等各类专项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努力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和为民服务的质量,打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三是狠抓队伍建设,全力提高效能。支队以开展“百日纪律作风整顿”、“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书记带头大走访”、“执法资格考试”和一系列学习先进典型模范事迹的活动为抓手,以促进业务工作为核心,以群众满意为第一目标,进一步提升全体民警的综合素质,从思想根源上,夯实全体民警科学管理、规范执法、热情服务的意识,强化队伍正规化建设。四是强化宣传,文明创建。支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不断拓展交通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形成了全体动员、全民参与,共创文明道路交通环境的强大合力,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时逢党的十八大即将胜利召开之际,支队全体民警将在2012年的各项工作中,以高度的责任感、荣誉感、使命感,充分发扬求真务实、敢打硬仗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投身文明宿州建设之中,以扎实的行动,再创新佳绩,全力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公安民警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