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是新时期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执法理念和执法思想。善于用和谐的思维来化解矛盾,用和谐的态度来对待群众,从大处作想,从小处做手,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一、理性执法是规范化执法内涵。“理性”执法,就是执法者在具体执法活动中所要体现法律的理性化,理解制定法律者的真正意图,而不是断章取义、生般硬套,要把弘扬正气,彰显正义,扶贫助危和维护团结、保持稳定作为执法的中心思想,贯穿于执法的全过程。理情于一体。
二、平和是规范执法的外在表现。我们是礼仪之邦,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执法者必须坚持的工作态度。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加强民警的自身修养,注意培养良好的个人情操、爱好和兴趣,教育民警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培育乐观、豁达、宽容的心态。同时要开展丰富多彩的警营文化生活,满足民警精神文化需求,调节民警的情感和心理,消除民警的忧郁感、孤独感和失落感,为民警减压、减负,使其保持乐观向上的精神面貌和健康挺拔的心理状态。
三、文明执法的重要意义。文明执法更是行政执法的必然要求、“文明”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体现和标志,而文明执法更是行政执法的必然要求。在行政执法中大队必须树立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充分尊重执法相对人的权益,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要从使用文明语言做起。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还不是很强,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也屡屡出现,特别是醉酒驾车者,对交通警察的查纠不以为然,经常出现侮辱,谩骂甚至耍无赖等现象,这就要求我们执法者要保持足够的冷静和极大的克制,对当事人要动之以理,晓之以情,使其懂得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心服口服的接受法律的制裁,让他们既能感受到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和尊严,又能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关爱与温暖。